本报昨日三版报道了“偷税‘生产’了多少富豪”一文后,在读者中引起很大反响,许多读者认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非法买卖是滋生偷税现象的重要原因。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发票虚报冒领和偷逃骗税,使国家财产遭受巨大损失,这也给非法伪造和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暴利的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一些人认为,只要自己不去伪造,从别人那里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会有什么问题。那么非法购买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我国《刑法》第208条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刑法》第205条、第206条、第207条的规定定罪处罚。